网络货运平台是“互联网+物流”的产物,其前身是“无车承运人”。经过三年的试点,经批准的无车承运企业近300家,试点企业为229家。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网络货运管理办法》,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无车承运人”正式被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简称“网络货运平台”)。
「网络货运」时代,2020年,是《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施行的第一年,也是互联网物流新纪元的开启;新机遇伴着新挑战,互联网物流新一轮洗牌再次拉开帷幕。网络货运正式进入物流人的行业中来,也正式迎来了网络货运时代。
物流行业的整个发展历程,「互联网」总是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物流行业信息化的不断加强,新一代驾驶员的涌入,国家对物流行业的监管和规范。这些都是推动网络货运平台时代到来的有力因素。
当然,目前网络货运覆盖的运输规模所占的比例在整个运输行业来说还是很低,星星之火也可燎原,未来的趋势必然是规范,处在这个变革时代的物流人唯有去拥抱互联网,拥抱网络货运这个新生事物,才能在这场洗牌中越加充满活力。
网络货运是为了给物流新业态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而创立和完善的。早先无车承运人取得的政绩是有目共睹的,是可发展的,同时网络货运经过一年多的发展使得整个行业更好的发展,更健全的发展。
《办法》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网络货运安全、权益保护和服务质量等有关管理工作职责,以及税务部门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的税收征管工作职责;建立了网络货运运行监测管理制度及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行业自律等手段,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越来越好的发展,越来越健全的制度,都是网络货运后期发展越发蓬勃的奠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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